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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法院丹北法庭党员志愿服务队上门办案 司法服务“零距离”

发表时间:2023-03-29 10:50:00    来源:法院

  丹阳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9日受理了王某诉赵某离婚纠纷一案,王某与赵某婚后于2012年、2016年共育有二女,2022年1月7日因双方感情不和,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23年1月9日王某再次提起诉讼,并要求两个女儿随自己生活居住。

  开庭前赵某的母亲向承办法官反映,赵某身患疾病,无法参加庭审,且根据王某的陈述及其提供的证据显示赵某确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为了让赵某顺利参与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丹北法庭党支部党员干警立即与王某取得了联系,并在征求其意见后决定到赵某居住地开展巡回审判。

  2023年3月7日下午,丹北法庭党支部志愿服务队安排承办法官一行赶至赵某家中,虽然开庭的条件简陋,但在承办人的精心安排下,该案庭审在赵某居住地顺利进行。在此过程中,法官耐心调解,释法明理,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主张,既考虑王某的诉讼请求,又不忽视赵某以孩子为精神支柱的现实情况。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大女儿随王某生活,小女儿随赵某生活并由王某承担1000元/月的抚养费,至此,这段离婚官司案结事了。

  此前,承办法官就已了解到赵某身体和经济状况均面临困境,生活较为困难,便主动联系当地镇政府民政科,并告知其具体情况,为其争取政策扶持,但由于赵某精神情况短时间内难以鉴定,该科决定暂时给予1000元的临时补助。承办法官表示,考虑到赵某生活的困难,今后也将持续跟踪关注,尽力帮助其生活步入正轨。

  让公正深入人心,让司法更有温度。丹北法庭党支部志愿服务队伍扎根基层,走出法庭,走向群众家中,以“脚底沾泥”的方式始终践行“马锡武审判方式”;坚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和困难群众切实的合法权益,最大化满足广大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需求,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责任编辑:唐 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