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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断改革创新,使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发表时间:2016-01-14 16:15:00    来源:中央文明网

北京市海淀区区委书记 隋振江——
要不断改革创新,使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改革是不竭动力,创新是源头活水,只有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才能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持续注入新理念、新内容、新方法、新载体、新机制,才能使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改革创新,就是要用时代要求来审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着眼于“四个全面”以及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围绕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时代主题,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时代精神、现代意识、文明理念深入到人们的头脑中去,使之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增强全社会每个人对实现梦想的精神自信,为实现梦想的过程提供文化支撑和行动指南,让新的时代赋予精神文明建设新的活力。

  改革创新,就是要不断解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新问题。应坚持问题导向,把改革发展的难点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切入点,出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当前,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公共文明培育养成以及城乡环境面貌的“脏乱差”等,都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当中,群众非常关注的问题,只有及时回应、有效解决这些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才能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注入新鲜血液。

  改革创新,就是要不断拓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载体和阵地。针对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加速的趋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需要随着人“动”起来,把工作对象由“固定的人员”向“流动的人员”延伸。针对社会组织形式逐渐多样化的新特点,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范围需要全面涵盖各种类型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针对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媒体发展日新月异的新形势,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阵地需要由“实体社会”向“虚拟社会”拓展,向各类信息传播的新渠道拓展。

  改革创新,就是要不断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体制机制。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把功夫下在日常、平常、经常上,实现精神文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应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化的宣传动员机制,统筹社会各方,组织广大群众参与,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合力。应进一步建立健全针对具体问题、具体事项的责任机制、协调机制、督查机制和保障机制,推动、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水平。

 

责任编辑:隋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