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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培育

发表时间:2016-01-14 15:39:00    来源:中央文明网

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清华大学高校德育研究中心教授 吴潜涛——

  精神文明建设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培育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重视和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培育,是新形势下实施“四个全面”战略的根本要求,也是当前道德建设领域面临的种种挑战“倒逼”出来的重大课题。坚定人们的道德信仰,提高道德素质,提升道德境界,必须切实有效地加强以“四德”培育为着力点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注重学校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系统性。“四德”建设是一项培育优良品德、营造良好社会风尚的系统工程,必须从娃娃抓起,循循善诱地逐步推进。一方面应依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成长规律,适应他们的接受能力,科学安排教育内容,合理地选择教育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应构建分层递进、螺旋上升、整体衔接的内容序列,实现大中小学道德教育课程有效衔接,增强道德教育的系统性。同时,还应注重德育工作的整体规划,使各门课程都能发挥“立德”的作用。

  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中国传统社会以家庭为基点,积淀而成以家庭美德为核心,以家规祖训、家教家风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文化。当前,应深入挖掘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和家教方式方法,顺应时代新诉求,实现创造性转换和创造性发展,充分发挥现代家庭在“四德”建设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构建社会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应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机制建设,以法律制度的硬约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大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力度。应完善媒体监督、舆论引导机制,尤其是发挥网络引导社会风气、打击歪风邪气的积极作用,敢于亮剑,善于亮剑,营造崇善贬恶的社会氛围。

  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从根本上说,人们对道德要求的认知认同和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都必须依赖于道德实践。应把开展“四德”实践活动与培育廉洁价值理念相结合,营造崇尚廉洁、鄙弃贪腐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做到基层、做到社区、做进家庭,激发人们向善向上的美好愿望。深入开展评选表彰、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激励人民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鼓励全社会积善成德、明德惟馨,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

 

责任编辑:吴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