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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丹阳市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志愿者开展“我为城市添光彩”百日志愿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6-30 11:11:00    来源:

丹文明201712 

丹文明201712 

 

关于印发《丹阳市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志愿者开展“我为城市添光彩”百日志愿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练湖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院行社中心(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市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志愿者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作用,推进“环境责任书”的落实,完善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长效机制,现将《丹阳市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志愿者开展“我为城市添光彩”百日志愿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丹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中共丹阳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丹阳市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丹阳市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志愿者开展“我为城市添光彩”百日志愿服务主题实践

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完善城区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长效机制为目的,坚持属地管理、主管部门牵头负总责的原则,通过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的方式参与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的管理,彻底根治环境“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这一顽疾,全面提升我市城区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二、志愿服务区域

    建成区内所有主次干道、社区。

    三、志愿服务内容

(一)“主次干道”志愿服务内容(主要牵头单位:团市委)

1.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主次干道”责任单位,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为队长的青年志愿服务队(志愿服务队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在编在岗人员的70%)。

2.各责任单位要协同主管部门和街道做好“主次干道”范围内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治理工作。即要做到:

   1)盲道无违规占用现象;

   2)道路无被违规侵占现象;

   3)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

   4)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5)无随地吐痰现象;

   6)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

   7)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8)无争吵谩骂现象;

9)交通路口无行人闯红灯现象;

10)非机动车无逆向行驶现象;

11)公交站台维护乘客有序上车、保持卫生干净整洁。

3.各责任单位要协同主管部门和街道做好“主次干道”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并保持其清洁卫生。

4.请各单位于7月5日前将“我为城市添光彩”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上报至团市委,联系人:朱鑫豪,联系电话:86922027,电子邮箱:dytsw123@sina.com。

(二)“结对社区”志愿服务内容(主要牵头单位:市级机关工委)

1.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为“结对社区”责任单位,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为队长的青年志愿服务队(志愿服务队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在编在岗人员的70%)。

2.各责任单位要协同主管部门和街道做好“结对社区”范围内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治理工作。即要做到:

1)道路无被违规侵占现象;

2)无乱停车现象;

   3)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

   4)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

   5)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6)无争吵谩骂现象。    

3.各责任单位要协同主管部门和街道、社区做好“结对社区”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并保持其清洁卫生。

4.请各单位于7月5日前将“我为城市添光彩”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上报至市级机关工委。

    四、监督考核

    市文明办负责制定在“主次干道”和“结对社区”开展青年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市纪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单位的志愿服务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对该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时间要求

   (一)从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从7月至9月底每周五为志愿服务主题活动日,各责任单位要组织人员到“主次干道”、“结对社区”开展相应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原则上每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间不低于5小时,其他志愿服务集中行动时间由市文明办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所有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必须穿着志愿者服装。

 

附件:

1.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区结对表;

2.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主次干道”结对表(参照

丹办发〔2016〕88号文件拟定)。

    3.“我为城市添光彩”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

附件1:  

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区结对表

 

云阳街道

曲阿街道

序号

社区名称

挂钩单位

序号

社区名称

挂钩单位

1

凤凰新村社区

国土局

1

练湖新城

丹阳投资集团

2

西门大街社区

财政局

2

永安社区

规划局

3

万善园社区        

总工会

3

大泊社区

医保中心

4

华南新村社区

水利局

4

前进社区

行政服务中心

5

新民中路社区

公安局

5

毛家社区

地震局

6

中山路社区

司法局

6

史巷社区

物价局

7

白云街社区

招投标中心

7

锦湖社区

人社局

8

市民广场社区

安监局

8

居安社区

审计局

9

云阳桥社区

机关事务局

9

车站社区

旅游局

10

化肥路社区

供电公司

10

高楼社区

科技局

11

凤美新村社区

国税局

11

贺巷社区

城管局

12

公园新村社区

地税局

12

善巷社区

住建局

13

阜阳社区

人武部

13

华甸社区

统计局

14

华都锦城社区

丹阳日报社

14

晓墟社区

发改经信委

15

兴隆苑社区

广电集团

15

普善社区

商务局

16

太阳城社区

卫计委

16

双庙社区

环保局

17

水关路东社区

市场监管局

17

路巷社区

体育局

18

锦尚名都社区

文广新局

18

嘉荟社区

农  委

19

江南人家社区

教育局

 

 

 

20

大定船社区

交运局

 

 

 

21

朝阳新村社区

民政局

 

 

 

 

 

附件2:

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主次干道”结对表

序号

主次干道

名称

具体位置

责任单位

1

主干道

西环路

 

丹阳投资集团

2

主干道

北环路

 

邮政局

3

主干道

水关路

 

规划局

4

主干道

新民东路

 

总工会

5

主干道

新民中路

 

住建局

6

主干道

新民西路

 

供电公司

7

主干道

华南路

 

发改经信委

8

主干道

城河路

 

人武部

9

主干道

丹金路

 

农委

10

主干道

丹凤北路

 

财政局

11

主干道

中山路

 

交运局

12

主干道

华阳路

 

市场监管局

13

主干道

丹凤南路

 

科技局

14

次干道

伊甸园路

万善路—122省道

卫计委

15

主干道

南环路

 

机关事务管理局

16

主干道

水关西路

 

卫计委

17

主干道

万善路

 

安监局

18

主干道

东门外大街

 

丹阳日报社

19

次干道

南门大街

南桥—开泰桥

广电集团

20

次干道

健康路

太阳城桥路—丹凤南路

环保局

21

次干道

全福南路

新民东路—大定船

教育局

22

次干道

全福北路

新民东路—中山路

教育局

23

次干道

太阳城路

云阳路—太阳城桥

旅游局

24

主干道

水关北路

 

医保中心

26

主干道

锦湖路

 

民防局

28

次干道

丹镇路

西环路—老312国道

体育局、残联

29

次干道

南门外大街(开泰路)

西开泰桥—南环路

审计局

30

次干道

贺甲路

贺甲桥—教师新村—华南

国税局

31

次干道

阜阳路(一)

城河路—郑家桥

地税局

33

次干道

麻巷门南路(一)

丹凤南路党校—新民路邮局

烟草专卖局

34

次干道

兴业路(一)

中山路—郑家桥

司法局

35

次干道

麻巷门北路

新北门桥—新民东路

文广新局

36

次干道

画院路(一)

新民西路—人民公园

统计局、国调队

37

次干道

画院路(二)

人民公园—三思桥街

工业资产总公司        供销总社

38

次干道

南园路

大南门街—老水关桥

党校

39

次干道

大南门街(石灰窑)

新民西路—西环路

工商联、台办、侨联

40

次干道

白云街

城河路—中草巷

老干部局、文联

41

次干道

公园路

三板桥—城河路

粮食局

42

次干道

老西门大街

西环路—警钟楼

法制办

43

次干道

植物油石河沿路

迎春桥—植物油厂后门

地震局

44

次干道

更欣路

大南门桥南—水关桥

编办

45

次干道

阜阳路(二)

郑家桥—丹凤北路

民宗局

46

次干道

化工路

北环路—砖瓦二厂

统战部

47

次干道

兴业路(二)

曾家桥—北环路

机关工委

48

次干道

麻巷门大街(总前委)

燕子巷—复兴路

组织部

49

次干道

丝绸路

 

市纪委

50

次干道

崦东路

中山路—云阳桥桥洞北侧

市政协办公室

51

次干道

麻巷门桥西南河沿路

新民东路—迎春桥

市人大办公室

52

次干道

观音山路

北环路—建材总厂

机要保密局

53

次干道

建材路

丹金路—伊甸园小区

城乡统筹委

54

主干道

金陵西路

 

检验检测中心

55

主干道

迎春路

 

人社局

56

主干道

迎宾路

 

水利局

57

主干道

东方路

 

商务局

58

主干道

玉泉路

 

江苏有线丹阳分司

59

主干道

九曲路

 

物价局

60

主干道

普善路

 

气象局

61

主干道

滨河路

 

卫计委

62

主干道

云阳路

 

民政局

63

主干道

车站路

 

国土局

64

主干道

曲阿路

 

档案局、史志办

65

主干道

兰陵路

 

信访局

66

主干道

丹桂路

 

行政审批中心

67

主干道

凤凰路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8

主干道

凤凰南路

 

政法委

69

主干道

善巷路

 

科协

70

主干道

双仪路

 

团市委

71

主干道

东方南路

 

妇联

备注:责任单位两家及两家以上的由排序第一的单位负责统筹协调。

附件3:

“我为城市添光彩”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

社区/道路:      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时间段

     人员

日期

 

 

 

 

 

 

 

 

 

 

 

 

 

 

 

 

 

 

 

 

 

 

 

 

 

 

 

 

 

 

 

 

 

 

 

 

 

 

 

 

 

 

 

 

 

 

 

 

 

 

 

 

 

 

 

 

 

 

 

 

 

 

 

 

 

 

 

 

 

 

 

 

 

 

 

 

 

 

 

 

 

 

 

 

 

 

 

 

 

 

 

 

 

 

 

 

 

 

 

 

 

 

 

关于印发《丹阳市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青年志愿者开展“我为城市添光彩”百日

志愿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练湖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院行社中心(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市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志愿者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作用,推进“环境责任书”的落实,完善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长效机制,现将《丹阳市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志愿者开展“我为城市添光彩”百日志愿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丹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中共丹阳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丹阳市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丹阳市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志愿者开展“我为城市添光彩”百日志愿服务主题实践

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完善城区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长效机制为目的,坚持属地管理、主管部门牵头负总责的原则,通过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的方式参与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的管理,彻底根治环境“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这一顽疾,全面提升我市城区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二、志愿服务区域

    建成区内所有主次干道、社区。

    三、志愿服务内容

(一)“主次干道”志愿服务内容(主要牵头单位:团市委)

1.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主次干道”责任单位,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为队长的青年志愿服务队(志愿服务队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在编在岗人员的70%)。

2.各责任单位要协同主管部门和街道做好“主次干道”范围内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治理工作。即要做到:

   1)盲道无违规占用现象;

   2)道路无被违规侵占现象;

   3)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

   4)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5)无随地吐痰现象;

   6)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

   7)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8)无争吵谩骂现象;

9)交通路口无行人闯红灯现象;

10)非机动车无逆向行驶现象;

11)公交站台维护乘客有序上车、保持卫生干净整洁。

3.各责任单位要协同主管部门和街道做好“主次干道”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并保持其清洁卫生。

4.请各单位于7月5日前将“我为城市添光彩”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上报至团市委,联系人:朱鑫豪,联系电话:86922027,电子邮箱:dytsw123@sina.com。

(二)“结对社区”志愿服务内容(主要牵头单位:市级机关工委)

1.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为“结对社区”责任单位,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为队长的青年志愿服务队(志愿服务队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在编在岗人员的70%)。

2.各责任单位要协同主管部门和街道做好“结对社区”范围内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治理工作。即要做到:

1)道路无被违规侵占现象;

2)无乱停车现象;

   3)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

   4)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

   5)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6)无争吵谩骂现象。    

3.各责任单位要协同主管部门和街道、社区做好“结对社区”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并保持其清洁卫生。

4.请各单位于7月5日前将“我为城市添光彩”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上报至市级机关工委。

    四、监督考核

    市文明办负责制定在“主次干道”和“结对社区”开展青年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市纪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单位的志愿服务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对该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时间要求

   (一)从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从7月至9月底每周五为志愿服务主题活动日,各责任单位要组织人员到“主次干道”、“结对社区”开展相应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原则上每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间不低于5小时,其他志愿服务集中行动时间由市文明办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所有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必须穿着志愿者服装。

 

附件:

1.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区结对表;

2.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主次干道”结对表(参照

丹办发〔2016〕88号文件拟定)。

    3.“我为城市添光彩”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

附件1:  

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区结对表

 

云阳街道

曲阿街道

序号

社区名称

挂钩单位

序号

社区名称

挂钩单位

1

凤凰新村社区

国土局

1

练湖新城

丹阳投资集团

2

西门大街社区

财政局

2

永安社区

规划局

3

万善园社区        

总工会

3

大泊社区

医保中心

4

华南新村社区

水利局

4

前进社区

行政服务中心

5

新民中路社区

公安局

5

毛家社区

地震局

6

中山路社区

司法局

6

史巷社区

物价局

7

白云街社区

招投标中心

7

锦湖社区

人社局

8

市民广场社区

安监局

8

居安社区

审计局

9

云阳桥社区

机关事务局

9

车站社区

旅游局

10

化肥路社区

供电公司

10

高楼社区

科技局

11

凤美新村社区

国税局

11

贺巷社区

城管局

12

公园新村社区

地税局

12

善巷社区

住建局

13

阜阳社区

人武部

13

华甸社区

统计局

14

华都锦城社区

丹阳日报社

14

晓墟社区

发改经信委

15

兴隆苑社区

广电集团

15

普善社区

商务局

16

太阳城社区

卫计委

16

双庙社区

环保局

17

水关路东社区

市场监管局

17

路巷社区

体育局

18

锦尚名都社区

文广新局

18

嘉荟社区

农  委

19

江南人家社区

教育局

 

 

 

20

大定船社区

交运局

 

 

 

21

朝阳新村社区

民政局

 

 

 

 

 

附件2:

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主次干道”结对表

序号

主次干道

名称

具体位置

责任单位

1

主干道

西环路

 

丹阳投资集团

2

主干道

北环路

 

邮政局

3

主干道

水关路

 

规划局

4

主干道

新民东路

 

总工会

5

主干道

新民中路

 

住建局

6

主干道

新民西路

 

供电公司

7

主干道

华南路

 

发改经信委

8

主干道

城河路

 

人武部

9

主干道

丹金路

 

农委

10

主干道

丹凤北路

 

财政局

11

主干道

中山路

 

交运局

12

主干道

华阳路

 

市场监管局

13

主干道

丹凤南路

 

科技局

14

次干道

伊甸园路

万善路—122省道

卫计委

15

主干道

南环路

 

机关事务管理局

16

主干道

水关西路

 

卫计委

17

主干道

万善路

 

安监局

18

主干道

东门外大街

 

丹阳日报社

19

次干道

南门大街

南桥—开泰桥

广电集团

20

次干道

健康路

太阳城桥路—丹凤南路

环保局

21

次干道

全福南路

新民东路—大定船

教育局

22

次干道

全福北路

新民东路—中山路

教育局

23

次干道

太阳城路

云阳路—太阳城桥

旅游局

24

主干道

水关北路

 

医保中心

26

主干道

锦湖路

 

民防局

28

次干道

丹镇路

西环路—老312国道

体育局、残联

29

次干道

南门外大街(开泰路)

西开泰桥—南环路

审计局

30

次干道

贺甲路

贺甲桥—教师新村—华南

国税局

31

次干道

阜阳路(一)

城河路—郑家桥

地税局

33

次干道

麻巷门南路(一)

丹凤南路党校—新民路邮局

烟草专卖局

34

次干道

兴业路(一)

中山路—郑家桥

司法局

35

次干道

麻巷门北路

新北门桥—新民东路

文广新局

36

次干道

画院路(一)

新民西路—人民公园

统计局、国调队

37

次干道

画院路(二)

人民公园—三思桥街

工业资产总公司        供销总社

38

次干道

南园路

大南门街—老水关桥

党校

39

次干道

大南门街(石灰窑)

新民西路—西环路

工商联、台办、侨联

40

次干道

白云街

城河路—中草巷

老干部局、文联

41

次干道

公园路

三板桥—城河路

粮食局

42

次干道

老西门大街

西环路—警钟楼

法制办

43

次干道

植物油石河沿路

迎春桥—植物油厂后门

地震局

44

次干道

更欣路

大南门桥南—水关桥

编办

45

次干道

阜阳路(二)

郑家桥—丹凤北路

民宗局

46

次干道

化工路

北环路—砖瓦二厂

统战部

47

次干道

兴业路(二)

曾家桥—北环路

机关工委

48

次干道

麻巷门大街(总前委)

燕子巷—复兴路

组织部

49

次干道

丝绸路

 

市纪委

50

次干道

崦东路

中山路—云阳桥桥洞北侧

市政协办公室

51

次干道

麻巷门桥西南河沿路

新民东路—迎春桥

市人大办公室

52

次干道

观音山路

北环路—建材总厂

机要保密局

53

次干道

建材路

丹金路—伊甸园小区

城乡统筹委

54

主干道

金陵西路

 

检验检测中心

55

主干道

迎春路

 

人社局

56

主干道

迎宾路

 

水利局

57

主干道

东方路

 

商务局

58

主干道

玉泉路

 

江苏有线丹阳分司

59

主干道

九曲路

 

物价局

60

主干道

普善路

 

气象局

61

主干道

滨河路

 

卫计委

62

主干道

云阳路

 

民政局

63

主干道

车站路

 

国土局

64

主干道

曲阿路

 

档案局、史志办

65

主干道

兰陵路

 

信访局

66

主干道

丹桂路

 

行政审批中心

67

主干道

凤凰路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8

主干道

凤凰南路

 

政法委

69

主干道

善巷路

 

科协

70

主干道

双仪路

 

团市委

71

主干道

东方南路

 

妇联

备注:责任单位两家及两家以上的由排序第一的单位负责统筹协调。

附件3:

“我为城市添光彩”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

社区/道路:      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时间段

     人员

日期

 

 

 

 

 

 

 

 

 

 

 

 

 

 

 

 

 

 

 

 

 

 

 

 

 

 

 

 

 

 

 

 

 

 

 

 

 

 

 

 

 

 

 

 

 

 

 

 

 

 

 

 

 

 

 

 

 

 

 

 

 

 

 

 

 

 

 

 

 

 

 

 

 

 

 

 

 

 

 

 

 

 

 

 

 

 

 

 

 

 

 

 

 

 

 

 

 

 

 

 

 

 

 

责任编辑:汤 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