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丹阳市教育局文件
丹教〔2017〕10号
关于开展丹阳市“最美少年”和“最美少年”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中小学,市、局属学校,正则小学:
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中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积极参与道德实践,推动建设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丹阳,决定在全市未成年人中开展“最美少年”和“最美少年”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年龄在6—17周岁(含17周岁,以发文日为准)的丹阳市未成年人(户籍非丹阳的,须现在我市学校就学,并满一年以上)均可推荐。已获前届镇江市“美德少年”和丹阳市“最美少年”的不再推荐。
二、推荐类型及标准
自觉践行道德规范、品德高尚、富有理想,在尊师孝亲、勤学创新、自强励志、团结助人、诚实正义等方面表现突出,有一定影响力,事迹真实感人,在未成年人中具有良好的示范导向作用。
1.尊师孝亲最美少年。感恩父母,孝敬长辈;尊敬老师,尊重师长的辛勤劳动;懂得关爱,懂得回报,恪守中华传统美德;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境下,不离不弃,尽心尽责,富有爱心。
2.勤学创新最美少年。勤奋好学,奋发向上,立志成才;兴趣爱好广泛,求知欲强;崇尚科学,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在各项学科类、创新类活动中表现突出。
3.自强励志最美少年。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积极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在逆境中保持乐观开朗,热爱生活,努力向上。
4.团结助人最美少年。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经常帮助老弱病残者及其他困难群体;积极参加社区服务、公益宣传、扶贫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
5.诚实正义最美少年。言行一致,信守承诺;做事认真负责,为人处世以诚相待,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能正确对待利益问题,胸襟开阔,经得起诱惑,有拾金不昧等情节。
三、评选名额
丹阳市“最美少年”评选不限名额,丹阳市“最美少年”标兵10名。
四、评选要求
1. 各校要结合“最美少年”的评选要求,在校内开展一次寻找“校级最美少年”的评选活动。
2. 各校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准对象,评出正气,评出风尚,评出公信力。
3. 各校要把宣传和学习活动贯穿于评选工作的全过程,使评选活动真正达到感染和教育未成年人,推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上新台阶。
五、材料报送
即日起至2月28日各校对照条件至少推荐一名学生上报,并填写好2017年度丹阳市“最美少年”候选人推荐表和丹阳市“最美少年”汇总表(见附件2)三份上报市教育局德育科。
附件1:丹阳市“最美少年”候选人推荐表
2:丹阳市“最美少年”汇总表
丹阳市教育局
2017年2月8日
丹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印发
附件1:
丹阳市“最美少年”候选人推荐表
申报学校:(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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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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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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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 免冠近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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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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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或入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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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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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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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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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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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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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 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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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辞 (100字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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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主 要 事 迹 (800字内) |
(可另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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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所在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非学校单位推荐意见填此栏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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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可靠、表述生动具体、条理清晰分明
2.A4纸一式三份并双面打印。
附件2:
丹阳市“最美少年”汇总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校及班级 |
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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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最美少年”标兵建议人选请标上“★”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