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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市民文明寻访团招募公告

发表时间:2016-09-08 09:30:00    来源:丹阳文明办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文明有礼丹阳人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市民文明寻访团招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根据《丹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招募、成立丹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文明巡访团。

一、职责定位
    市民文明巡访团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建办”)负责管理,代表广大市民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监督,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党委、政府联系广大市民的桥梁和纽带,是市民代表组成的公益性群众组织。遵循“自愿、参与、奉献”原则,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进行社会监督,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巡访,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向市民进行创建知识宣传,发现和推荐精神文明建设的好典型 、好做法 。

二、基本条件
    1.常年居住、生活、工作在我市 。
    2.热心公益事业,自觉践行市民文明公约,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志愿服务精神 。
    3.年龄一般在18~65周岁,身体健康,并有充裕的时间从事巡访活动 。
    4.能根据安排,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督查 、巡访等工作,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经验 、政策水平和调研 、协调能
力。
    根据以上条件,通过社会招募和基层推荐相结合等方式,挑选30名左右同志组成市民文明巡访团 。

三、主要任务
    1.重点是对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行业和单位的规范化服务状况、公共场所的行为规范和单位、镇(区、街道)、社区的创建情况等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用摄影、摄像、录音、文字记录等形式进行现场采集 。
    2.结合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到食品药品行业、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明察暗访,对文明状况作出评估 。
    3.对创建文明城市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经常性地开展巡访,倾听并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
    4.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工作要求,及时了解、收集文明城市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经市创建办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
    5.充分利用市民文明巡访员自身优势,向广大市民进行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宣传,促进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及参与面的提高和扩大 。
    6.承办市创建办委托的其他任务 。

四、工作方式
    市民文明巡访员持证上岗,采取集中与分散、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访活动,具体方式以参加巡访、收集情况、听取意见为主 。对活动中收集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填写《市民文明巡访员巡访情况记录表》,及时向市创建办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

五、结果运用
    市民文明巡访团的巡访情况,将作为各创建责任单位、镇(区、街道)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市创建办将市民文明巡访团发现的问题在月度工作点评会上反馈到各相关责任部门 。对巡访团反映问题未作及时处理的,市创建办将通过督查通报、领导专报、工作例会等形式进行处理 。

    联系人:蔡蔚13912832283
    丹阳日报联系人:董薇13861381595

 

责任编辑:汤 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