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 阳 市 文 明 办
各相关学校:
现将省文明办《关于清明期间开展千万青少年凭吊革命先烈系列活动的通知》(苏文明办〔2016〕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学校要积极谋划、认真组织系列活动,要注重与本地资源结合,与养正学堂规范化建设、小橘灯志愿服务品牌工作结合,不断丰富形式、深化内涵、提升实效。要及时总结系列活动的开展情况,并于4月9日前报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处,联系人:王芳,电话:86988507,电子邮箱:dywmb@sina.com。
附件:
《关于清明期间开展千万青少年凭吊革命先烈系列活动的通知》
丹阳市文明办
2016年3月28日
江苏省文明办
苏文明办〔2016〕2号
关于清明期间开展千万青少年凭吊革命先烈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市文明办: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切实加强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按照中央文明办要求和省文明委年度工作部署,决定于3月下旬至4月上旬,在全省组织开展千万青少年凭吊革命先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凭吊革命先烈”活动。组织青少年就近就便前往革命战争纪念地、革命烈士陵园、革命英雄纪念碑(馆)、革命烈士故居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祭扫瞻仰、献花宣誓、命名少先队英雄中队、讲好革命传统故事等形式,礼敬先烈先辈,培养爱国情感。
二、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充分利用中小学校网络教室、阳光网络实践基地、社区绿色上网中心等资源,组织广大青少年在清明节前后,参与中国文明网(http://www.wenming.cn)“网上祭先烈”活动,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抒写感言寄语。集中活动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
三、开展“文明清明”志愿服务。围绕深化拓展“八礼四仪”养成教育,广泛组织开展“文明小义工”、“爱心小天使”、“红领巾志愿者”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青少年到革命烈士陵园、革命英雄纪念碑(馆)、革命烈士故居等,开展义务讲解、文明引导、清洁卫生、环境保护、植绿护绿、公益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以实际行动表达对革命先烈的缅怀和哀思。
四、开展“传承红色文化”活动。用好用活江苏丰富的党史资源,大力传承革命文化、红色文化,突出弘扬“雨花英烈精神”,组织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 “诗文朗诵会”、“红色经典诵”、“红歌大家唱”、征文演讲、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等,邀请英模人物、“五老”志愿者等走进校园,讲红色故事,让红色基因在青少年中深深扎根、薪火相传。
各级文明办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会同教育、共青团、少工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抓好任务落实,形成工作合力。要把开展千万青少年凭吊革命先烈系列活动与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八礼四仪”养成教育等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细化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工作责任,确保活动安全、圆满。要通过各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开展活动情况要及时总结,并于4月11日前报省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联系人:顾越;电话:025-88802692。
江苏省文明办
2016年3月21日